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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5月10日,河南省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豫学位﹝2013﹞3号)文件,正式批准我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我院申报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2个学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批文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实地考察和审阅相关材料,你院在办学指导思想、专业设置和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与利用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同意你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我院独立转设后的一件大事,为今后学院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标志着我院本科办学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学院要以此次学士学位评审为契机,继续秉承创办人“伦理、创新、品质、绩效”的办学理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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