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3〕75号)及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度初级职称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级职称申报的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助教、助理工程师、助理馆员。
(二)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职教师、辅导员、已代课的行政人员、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员和图书馆职员;
2、未取得相应职称;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
4、档案在我院存放半年以上。
注:自2014年起,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资格,如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合格(水平)等,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请自行报名考试。
二、初级职称申报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我院专职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者。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在我院从事本专业工作者。
三、申请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提交以下材料并交本单位初审
1、个人填写完整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电子版1份(txt文档),纸质4份(A4纸正反面打印)。
申报须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申报人员可到河南省职称网“软件下载”中下载,并按软件要求规范录入、打印、上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写呈报表时请注意:主管单位统一填写为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码为01014;单位统一填写为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代码01014109,申报年限2015年。
注:《呈报表》共4份,其中1份呈报单位为各部门,高校教师系列主管单位为教务处,人事(职改)部门为人事处,材料经该三方初审合格并签章后提交其余3份(不加盖任何公章)。
2、个人近期一寸彩色照1张(背后写名字、单位、专业)。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